2016年廣州水質檢測的情況可以從多個方面來概述,以下是基于參考文章提供的信息的詳細分析:
1. 監測情況:
· 廣州市在2016年對多個在用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進行了監測,全部為地表水水源,其中河流型水源占9個,湖庫型水源占1個。
· 監測點位通常設在水廠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,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。
· 監測項目依據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 3838-2002)進行,包括基本項目、補充項目和特定項目,共61項。
2. 評價標準及方法:
· 評價標準遵循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 3838-2002)。
· 基本項目按照《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(試行)》(環辦〔2011〕22號)進行評價,而補充項目和特定項目則采用單因子評價方法。
3. 評價結果:
· 監測的10個在用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全部達到或優于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的Ⅲ類標準,達標率為100%。
· 其中,8個水源的水質達到Ⅱ類標準,占80%;2個水源的水質為Ⅲ類標準,占20%。
4. 特定區域的水質狀況:
· 白云區:在2016年5月的監測中,部分河流和河涌的水質存在污染問題,如流溪河的人和橋、江村橋斷面以及石井河中游等區域的水質為劣Ⅴ類或Ⅴ類,主要污染物包括氨氮、總磷等。
· 南沙區:在2016年12月的監測中,南沙區的水質總體良好,多個水斷面的水質符合Ⅱ類或Ⅲ類標準。
5. 檢測機構:
· 廣州市水質監測站是廣州市環保局直屬機構,負責監測全市飲用水源地、城市水體和排污口的水質情況,確保廣州市飲用水安全。
· 廣東省水環境監測中心站是廣東省環保廳直屬機構,負責監測全省水環境質量,提供水環境監測技術和咨詢服務。
綜上所述,2016年廣州的水質檢測顯示,大部分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的水質良好,達到或優于國家標準。然而,在特定區域和河流中,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問題,需要繼續加強監測和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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