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對和防范臨時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,建立既能對污染隱患進行告警和監視,又能對突發性污染事故實施統一調度協調、現場快速監控和處理應急的系統,已變得非常必要。應急系統由應急監測、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理系統三個子系統組成。
應急系統的指導原則
在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時,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,具體要求有這些:
(1)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提高風險意識,強化預防措施,積極防止污染事故的產生;對已發生的污染事故,爭取將它的危害減少到小。做到事前預防、事中應急、事后處理并做出安全性評價。
(2)有備無患、應急迅速成立應急機構,落實人員,配置裝備,儲備技術。應急系統是針對突發性污染事故建立的,但在平時也能為環境保護的其他工作提供支持與服務。一旦發生污染事故,應該立即進入應急狀態,啟動應急系統,快速判斷污染物種類、濃度、污染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危害,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。
(3)政府牽頭、協同作戰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一旦發生,一般單靠環保部門的努力是無法快速有效地妥善處理的,因此,遇到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時,應及時上報當地或上級政府部門,由政府牽頭,組織各部門相互合作、協同作戰,做到全力以赴、盡職盡責。
(4)突出重點、分步實施根據各國各地的產業結構不同、,污染事故類型各異的特點,抓住突出問題,充分發揮現有機構和裝備的作用,有計劃、有針對性地配置相應的儀器設備,研究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法,逐步形成相應的完整的應急監測體系。